中共诸城市委宣传部
诸城市文明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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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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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城市文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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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坊日报社诸城分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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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城市广播电视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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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宣发〔2018〕10号
关于组织开展“吉山康汇杯·为龙城喝彩,向文明点赞”主题摄影比赛的通知
各镇街(园区)党(工)委、市直各部门单位:
为大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,激发人民热爱家乡、热爱生活的情感,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,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、市文联、潍坊日报社诸城分社、市广播电视台决定联合举行“吉山康汇杯·为龙城喝彩,向文明点赞”主题摄影比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拍摄题材
1.文明创建类:反映我市各行各业文明新风以及市民积极参与、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情景;反映我市文明村镇、文明社区、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(乡贤文化、市民学校、文化礼堂、志愿服务等)和具有创新性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;反映文明出行(文明交通、文明旅游)、低碳生活、文体活动(我们的节日、各类主题纪念日等)等健康、科学、文明的生活方式。
2.人际互助类:展现我市居民人与人之间的和谐、互助关系。(例如:志愿者、道德模范、普通市民等组织或个人爱老助残、帮助他人、关爱未成年人等生动感人画面)
3.人文景观和传统文化类:通过拍摄我市文物景点、民俗文化景观等方面的作品,反映我市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的积淀。
4.公益广告类:通过拍摄我市设置的各类公益广告的照片,反映我市浓厚的创建氛围。主要内容包括:城市广场、城市社区、商业大街、建筑围挡、交通站点(火车站、汽车站)、影剧院、商场、宾馆、公园、风景区等公共场所设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和“讲文明树新风”公益广告。
二、参赛作品要求
1.参赛作品需主题鲜明,充分展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和创建成果。
2.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的原创作品,不得进行数码或其它形式的二次创作、加工、合成。
3.参赛作品每人不超过10件,以手机、数码相机、单反相机等数码设备拍摄的彩色,单幅、组照均可(组照视为一件作品,限4—8幅以内),手机单幅照片大小不低于1 M,相机单幅照片的大小不低于3M,图片格式为jpg或png。
4.参赛者将图片发送至邮箱kf@zcbxw.com。邮件标题需要注明作品标题、拍摄地点、拍摄时间、作者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。
三、比赛时间以及奖项设置
1.本次比赛投稿截止时间:2018年10月20日
2.本次比赛将设一等奖2名、二等奖5名、三等奖10名,分别奖励现金800元、600元、300元,同时将评选优秀奖20名,赠送价值200元的礼品一份,并对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。
四、其他说明
1.诸城所有爱好摄影的市民均可参赛。
2.作品必须为原创,涉及著作权、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承担。
3.获奖后无法与参赛者取得联系,视为自动放弃。
4.比赛不收参赛费,一位作者只能获奖一次,所有获奖、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,不另付稿酬。
5.比赛将会对入围选手的优秀作品通过举办摄影展的形式集中展示。
中共诸城市委宣传部
诸城市文明办
诸城市文联
潍坊日报社诸城分社
诸城市广播电视台
2018年9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