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友是学校的重要资源和宝贵财富,也是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最好证明。为继承和弘扬学校80多年形成的优良传统和校风,展示优秀校友在各领域的突出成就、先进事迹和绚丽风采,激励更多学子奋发进取,学校决定即日起面向校内外征集优秀校友事迹材料,热忱欢迎历届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推荐或自荐优秀校友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对象
在学校各个时期(包括原省立十三中、滨北中学、诸城师范、师范附小初中部、繁华中学初中部、实验中学等)学习、工作过并在各种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历届优秀校友。主要指:
(一)知名专家、骨干或在本职工作领域中获得殊荣者;
(二)英雄、烈士、模范以及各条战线、各行各业的省级以上先进人物;
(三)获得省(部)级以上各种奖励者;
(四)获地市级(厅、局)以上先进个人奖励者;
(五)在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担任重要职务者;
(六)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,并取得重大成就者;
(七)曾被市(地)级以上报刊、杂志、电视台作过专题介绍报道者;
(八)在海外艰苦创业,并取得一定成就者;
(九)自主创业取得杰出成就者;
(十)热心公益事业,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者;
(十一)在其它领域表现突出者。
二、征集内容
(一)事迹材料从成长经历、成功经验、主要业绩等方面叙述,形式可以为报告文学、人物通讯、个人专访、事迹简介等,字数不限;
(二)材料力求全面详细、思路清晰。事迹要典型、真实、感人,语言简练,涉及到数字的要准确、具体;
(三)校友本人生活照和工作照各一张(电子版);
(四)校友本人参加省内外、国内外重大活动(包括社会活动、学术活动、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)的文字材料(聘书、奖状、代表证、证书、通知等)复印件、实物(奖品、纪念品)和照片,声像资料等。
(五)校友本人在学校各个时期(包括原省立十三中、滨北中学、诸城师范、师范附小初中部、繁华中学初中部、实验中学等)学习、工作时取得的有纪念、见证意义的材料,如有特色的作业、教科书、证书、手抄报、校服、用具等等。
三、提交方式
(二)复印件、实物、照片及声像资料请寄送至诸城市实验中学校友联谊办公室(诸城市兴华东路25号)
邮编:262200
联系人:张来福 联系电话:0536—6212169
衷心感谢您对学校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和深切关注!